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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山东选调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政策十问

2013/1/28 14:06:00 中国114招生网黑龙江站 【 】  

  2013年1月25日,山东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确定从2013年起,对选调生工作和大学生村官工作作出调整。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精神,结合山东实际,从2013年起,按照选调生标准条件和程序,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在村服务满2年后,经考核考察合格,录用为选调生。不再直接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选调生工作。

  为了让广大考生更好的了解2013年招考政策中的变化,第一时间将此次考试一些疑难点进行解答。

  一、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主要内容:

  2013年开始,山东省按照选调生的标准条件和程序,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在村服务满2年后,经考核考察合格,录用为选调生;不合格的,不录用为选调生,解除选调合同。不再直接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选调生工作,也不再另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二、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3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2011年由我省统一选聘或招募、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服务基层项目包括:山东省委组织部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山东省委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选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相应放宽2岁。

  应届毕业生须为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985”和“211”高校毕业生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即可报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3年1月25日。

  四、服务期内的政策规定

  2013年选调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内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执行大学生村官的政策。主要有:

  1、比照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的同等学历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2、服务期间,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统一办理大学生村官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3、符合我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4、享受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就业的鼓励扶持政策。

  五、选调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岗位的安排

  面试前,各市分别以所辖县(市、区)为职位,组织考生填报志愿。选调人员确定后,按照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的原则,结合选调人员特点和专业,合理安排任职村。选调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六、如何帮助选调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尽快进入角色、成长成才

  重点健全完善四项工作机制:

  一是教育培训机制。到岗前,集中开展培训,帮助他们加深对农村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熟悉做好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方式方法。服务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是岗位管理机制。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严肃纪律,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期满考察等措施办法,督促他们履职尽责、踏实干事。

  三是关爱培养机制。落实结对帮带和谈心谈话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和老党员等“传帮带”作用,解决好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问题。

  四是实践锻炼机制。指导和督促各地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他们全面参与村级事务,及时交任务、压担子,引导他们切实发挥好宣传落实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联系服务群众、推广科技文化、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的作用,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

  七、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2年后,怎样录用为选调生

  1、选调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考察,合格的录用为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单位和岗位;不合格的,不录用为选调生,解除选调合同。

  考核考察具体办法,由省委组织部另行制定。(对如何录用为选调生,省委组织部还将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暂未出台)。总的思路:把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期满考察等有机结合起来,突出考核考察实际表现,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程度,真正把那些表现优秀、群众满意度高、考核考察合格的录用为选调生,以此引导广大选调人员扎根基层、踏实干事、为民服务)

  2、录用为选调生后,其在村任职年限计算为工龄,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从录用为选调生之日起计算。

  3、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八、2013年的选调允许2011年选聘(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这是怎么考虑的?

  2010年及以前选聘(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山东省委组织部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山东省委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已参加过往年定向考录选调生工作。

  2011年和2012年选聘(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尚未参加这一选拔工作。为保持政策连续性,2011年、2012年选聘(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分别参加2013年、2014年的选调考试(也就是说在之前的服务期满后,条件满足的,方可按规定参加)。这部分人员考上后,与2013年选调的其他人员同样管理,需继续在村任职2年。

  九、往年选聘、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怎么办?

  答:对往年选聘、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继续执行中组部和我省关于大学生村官的各项政策规定,比如,定向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考研加分,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自主创业扶持等,并进一步完善并抓好有关政策落实,促进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有序流动。

  十、怎样保证选调工作公开、公正进行

  选调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公开、公正进行,一是严格资格审查。坚持把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一旦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随时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笔试前,各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省选调工作办公室进行跟踪复核。面试前,报考人员须提供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查。考察人选确定后,各市还将派出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

  二是坚持信息公开。实行选调条件、办法、程序、结果“四公开”,包括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分数线、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考察人选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等,都将在第一时间通过报名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所有工作人员、考务人员都签订保密责任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面试考官、考生、社会监督员和工作人员,每场面试前分别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考场。笔试、面试时,省里还将派出工作组到考点巡视。

  四是广泛接受监督。邀请纪检机关派员全程监督,邀请部分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担任社会监督员,使整个选调工作在阳光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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