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特长生、艺术类、自主招生:
容易混淆的招生类别
由于艺术特长生和艺术类两个招生类别都带有“艺术”二字,考生和家长极易混淆,因此有必要在此作一明确区分。
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均体现了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高等学校多元化选拔人才,因此在报考程序和招生政策上又有相同之处。
艺术特长生与艺术类
近年来,报考艺术类院校和艺术类专业已成为高考的一个热点,每年都有浩浩荡荡的考生大军向艺术类专业挺进,竞争十分激烈。由于艺术特长生和艺术类两个招生类别都带有“艺术”二字,考生和家长极易混淆。因此,有必要对此作一明确区分。
招生目的不同。艺术类是高等艺术院校或者普通高校为培养艺术专业人才,通过高考招收的艺术考生。艺术特长生是高校为了活跃校园氛围,提升学生艺术素质水平,通过高考招收的有艺术特长的考生。
报考专业不同。艺术类考生报考的是高等艺术院校或者普通高校中的艺术类专业,这些专业主要包括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舞蹈学、舞蹈编导、戏剧学、表演、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录音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等,属文学学科门类,学生本科毕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艺术特长生要报考的是高校普通本科专业,如法学、经济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等等。根据不同的学科门类,学生本科毕业授予不同的学士学位。
招生人数不同。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人数大于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人数。近年来,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持续升温,各地报考艺术类考生人数持续增长,全国艺术类专业报考人数已经超过百万,每年被录取的艺术考生也达到了20万人以上。全国各地高校也纷纷开设艺术类专业,现已有700余所高校招收艺术类考生。而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人数不能超过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招生人数是很有限的。
招生政策不同。艺术类考生须获得省统考合格证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报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须获得校考合格证后方能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符合普通高校报名的基本条件和各项要求,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从2006年起,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的高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院校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考生可在各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详细了解其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各方面情况,考生在报考之前要详细查阅。另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也可以报考普通高校的艺术特长生。
录取分数层次不同。按照教育部2006年的最新要求,艺术特长生录取分数不能低于学校同批调档线下20分,个别艺术特长突出的考生可降分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但该类考生不得超过学校艺术特长招生总数的15%。艺术类院校(专业)高考文化课分数要求相对较低。
艺术特长生与自主招生
为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部从2002年起批准全国部分高校可以实行自主招生,目前已经达到59所。试点高校根据自身的人才培养要求,制定选拔标准和选才方向。
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中学推荐,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试点高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条件和考核办法,对推荐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根据规定,入选考生名单由相关单位负责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高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教育部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集中公示。
参加自主招生的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高校投档。试点高校对通过先期考核和公示、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签订协议的政策,择优录取。入选考生应根据先期考核和公示的试点高校的要求填报志愿。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可将入选考生档案先于试点高校所在批次录取开始前投给有关高校。
由于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均体现了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高等学校多元化选拔人才,因此在报考程序和招生政策中都有相同之处。如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都须参加高校组织的统一测试和全国统考,前期测试合格者都将与学校签订协议,考生和高校将根据签订的协议进行报考和录取。但从2004年开始,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不再纳入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范围。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114招生网 –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网,黑龙江高考政策,黑龙江高校推荐,黑龙江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61.5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