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4招生网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考试政策 >> 详细信息

黑龙江高校体检标准公布 6类患病考生可不予录取

2012/6/4 9:35:00 中国114招生网黑龙江站 【 】  

  黑龙江省招办公布普通高校体检标准。其中,患有严重心脏病等6大类患病考生,普通高校可不予录取;有色盲、色弱等情况的考生在报考专业时也将受限。而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等情况也将不宜就读部分专业。

  据介绍,对于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患有上述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省招考办特别强调:凡报考军队(国防生)、公安、司法本科院校的考生,志愿须填在“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栏内;报考公安专科院校志愿的于7月27日8时-7月30日8时在高职(专科)填报志愿时间内填报,须填在“专科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栏内;报考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飞行学员和民用航空飞行学员的考生志愿单列,填在相应志愿栏内;军队(国防生)院校和公安、司法院校不得兼报。军队(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政审、面试、体检标准及要求可登录“龙招港”查询。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114招生网 –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网,黑龙江高考政策,黑龙江高校推荐,黑龙江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