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调整后,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省赛区一等奖者(省内高校加分政策)、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等也不再享受高考加分。
此外,获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八项中之一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组织测试合格者,高考加10分;获其他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其他项目不再具备保送生资格。
贵州省明确,2009年、2010年秋季入学的高中生,在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原高考加分资格的,在高考报名申请政策照顾时按原高考加分政策执行;2012年1月1日后获得原高考加分项目的,按调整后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201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生按照调整后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贵州省高考考生报名总数为24.8万余人,较去年增加1.25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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