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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2年7月自考新生24日照相通知

2012/5/23 14:38:00 中国114招生网黑龙江站 【 】  

  注册7月自考的新生要于5月24日到区县自考办参加新生照相,这是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了解到的。

  新生注册并报名缴费成功后,要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注册时所选区县自考办照相。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老师介绍,新生照相是考生身份认证的第一关,必须由本人亲自前往参加,不能委托他人携带存储了个人电子照片的U盘去区县自考办传输照片。在照相前,区县自考办将使用身份证识别器核验考生身份证真伪。考生对姓名、身份证号等注册信息确认无误后方能照相。

  随着天气变热,不少考生已换上夏装,但考生参加照相时要注意仪表整洁、穿着得体。相片背景要求为浅蓝色,考生可据此选择着装颜色。新生注册时拍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相关材料,并最终作为考生毕业证书上的照片。

  新生完成照相后,将会拿到一份“领取准考证凭单”。考生要妥善保管此凭单,并于6月22日持该凭单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照相时所注册的区县自考办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以及办理自考各项手续的必要证件之一,考生领取后要妥善保存。

  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也可于新生照相期间到注册区县自考办办理。新生照相期间,考生也可到区县自考办修改个人信息,修改时要备齐相关材料,包括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证明材料及有效身份证件(以下之一:户口簿、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护照)、准考证。考生一旦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笔试课程合格成绩,申办毕业手续时,不论何种原因都不能变更姓名、身份证件号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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