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高考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为拓宽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渠道,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2年,我院继续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有志于从事外交外事、国际问题研究和涉外经济、文化、法律工作的2012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2、被推荐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在校各科学习成绩优秀,须在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资格名单范围内。
3、被推荐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4、英语专业、翻译专业(英语方向)、法语专业(零起点)、日语专业(零起点)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高起点)限招法语语种考生。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
1、人数:40名
2、专业:英语专业14名,翻译专业(英语方向)14名,法语专业8名(高起点4名、零起点4名)、日语专业(零起点)4名。
三、有关要求及安排
1、各外国语中学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根据我院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各外国语中学按要求如实填写《外交学院2012年保送生报名表》,并加盖中学骑缝章,于12月15日前将该校考生《报名登记表》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1张,与报名表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盖),由中学统一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英语专业、翻译专业(英语方向)、法语专业(零起点)、日语专业(零起点)考试科目为英语笔试、语文、中英文面试。法语专业(高起点)考试科目为法语笔试、语文、中法文面试。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114招生网 –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网,黑龙江高考政策,黑龙江高校推荐,黑龙江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15.625]